稿件搜索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7月5日、2021年12月22日、2022年6月17日、2022年12月22日、2023 年 7 月 7 日、2023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7月9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7月9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现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华泰启明星辰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赛博兴安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中的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4,950,332股,认购价格为20.03元/股,上述认购股份已于2017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锁定期为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即2017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18日。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3、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处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513,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间、变更、终止及存续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间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7月9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017年1月10日至2024年7月9日。

  如因资产管理计划出售公司股票存在限制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资产管理计划名下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公司因其他原因延长或者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审议同意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3、存续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已于2020年1月18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的时机和数量。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