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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经营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局下设机构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下设机构工作细则》。

  7、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1、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2、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四年一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局下设机构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于同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00股,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35,00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2,117,161,116股变更为2,752,152,116股,注册资本由2,117,161,116元变更为2,752,152,116元。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对《公司章程》做出上述修订后,原《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或变更。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其他制度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局下设机构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上述修订后的制度文件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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