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月15日起,调整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适用“养老金客户费率优惠”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具体安排如下:
一、 调整后的养老金客户范围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本次调整后具体包括:
1、 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 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3、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4、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5、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
6、商业养老金;
7、团体养老保障产品;
8、养老理财产品;
9、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客户类型。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二、 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面向养老金客户设置优惠费率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含定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处于募集期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 重要提示
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面向养老金客户设置优惠费率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费率,养老金客户适用较为优惠的费率,具体费率优惠以本公司前期公告为准(其中转换转入参照申购)。 对于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养老金客户的相关内容,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年度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进行更新。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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