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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4-002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01月0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君新先生《关于提议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庄君新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君新先生

  提议时间:2024年01月09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君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庄君新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6、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庄君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庄君新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庄君新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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