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光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王光普先生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光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王光普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王光普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4-006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江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11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1人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而离职,35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6人因退休而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8.72元/股的价格对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6,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4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4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1人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而离职,2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40.98元/股的价格对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2,223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44.24元/股的价格对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12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19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6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82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4人因退休而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32.15元/股的价格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584,94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0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35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执行职务外的其他原因身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以31.41元/股的价格对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280,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6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37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39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5.38元/股的价格对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504,300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上述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中,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28.72元/股,共计236,600股;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40.98元/股,共计132,223股;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44.24元/股,共计2,912股;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32.15元/股,共计584,940股;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31.41元/股,共计280,600股;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25.38元/股,共计504,300股。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席红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环境和新能源锂电行业外部经营环境等发生了显著变化,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目前公司股票价格接近或低于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计划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

  2021年激励计划涉及的77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104,828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5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978,612股,回购价格为28.72元/股;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涉及18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19,564股,回购价格为40.98元/股;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涉及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6,652股,回购价格为44.24元/股。

  2022年激励计划涉及的1,3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中两人同时获授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30,52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96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12,120股,回购价格为32.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3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618,400股,回购价格为31.41元/股。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席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4-010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11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1人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而离职,35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6人因退休而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8.72元/股的价格对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6,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4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4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1人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而离职,2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40.98元/股的价格对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2,223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44.24元/股的价格对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12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19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6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82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4人因退休而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32.15元/股的价格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584,94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0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35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执行职务外的其他原因身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以31.41元/股的价格对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280,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6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37人因公司原因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39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5.38元/股的价格对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504,3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242名激励对象(41人同时持有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9人同时持有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及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人同时持有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及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2人同时持有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2人同时持有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人同时持有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人同时持有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离职,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上述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741,57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10,083,466股减少至1,708,341,89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710,083,466元减少至1,708,341,891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79号华友钴业证券管理部

  2.申报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2月23日9:00-17:00

  3.联系人:李瑞、戚佳能

  4.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5、联系邮箱:information@huayou.com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