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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胡新荣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由于容诚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王辉达接替胡新荣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完成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及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辉达,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正帆科技(688596)、贝斯美(300796)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辉达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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