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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由纪翌董事长担任。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218,055,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74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217,394,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747%;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6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67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18,047,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18,047,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17,552,7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5%;反对50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17,552,7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5%;反对50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仞樑、吴江帆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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