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各位董事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中国游戏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看好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提高公司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价值,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杨波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鉴于杨波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杨波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辞职生效后,杨波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同意提名李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战略决策委员会:王佶、刘铭、李臻,王佶任召集人。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佶、李峰、李臻,李臻任召集人。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张云锋、李峰、李臻,李峰任召集人。

  议案3——议案5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各委员会成员变更自议案2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生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李臻先生简历

  李臻,男,1978 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硕士学位。2000年至2018年期间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冰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外经委、上海宝莲集团、上海八方视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玻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2018年5月至今就职于蚂蚁集团-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臻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臻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人民币8.14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1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1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285,01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648%;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1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142,50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082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股东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或授出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中国游戏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看好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提高公司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价值,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2、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14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10,00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8.14元/股计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12,285,0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4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5,00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8.14元/股计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6,142,50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552,201.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38,660.18万元,流动资产为885,365.25万元,负债为883,548.02万元,货币资金为294,501.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28%、0.39%、1.13%。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即便以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上限金额进行回购,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巩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稳定公司人才队伍,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增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增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佶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中国游戏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看好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提高公司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价值,公司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佶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提议人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公司回购期间亦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审议及相关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可直接用于本次回购。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及办理与前述账户相关的其他必要手续;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或授出的风险。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波女士的辞职报告。杨波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

  鉴于杨波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杨波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杨波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辞职生效后,杨波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杨波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职,为推进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对杨波女士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名李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臻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李臻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其个人资料以及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李臻先生简历

  李臻,男,1978 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硕士学位。2000年至2018年期间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冰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外经委、上海宝莲集团、上海八方视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玻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2018年5月至今就职于蚂蚁集团-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臻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臻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9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至1月2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云路2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23日9: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云路22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1月2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杜雅洁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传真:021-50818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云路22号

  邮编:200120

  电子邮箱:du.yajie@digiloong.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2

  2、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至2024年1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