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4-002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因存续分立而向分立新设公司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网络实施存续分立,拟由分立后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阿里网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2023年11月30日,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签订《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将阿里网络持有的公司379,179,68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至杭州灏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存续分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4)。
二、股份过户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2024年1月10日,公司收到阿里网络通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阿里网络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4年1月9日。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阿里网络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杭州灏月持有公司379,179,68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因杭州灏月与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为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上述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10,815,34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5%。本次股份转让前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合计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存续分立而协议转让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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