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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号

  

  持股5%以上的股东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宏产投”“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所致。申宏产投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后,申宏产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2,911,9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8%。

  3、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申宏产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0年1月15日,申宏产投持有上市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59,547,738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96%,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18%。

  本次权益变动后,申宏产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2,911,938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1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申宏产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6月23日至2024年1月11日,申宏产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6,63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申宏产投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 申宏产投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 申宏产投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号)。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浩物股份

  股票代码:000757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恒奥中心B座6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二四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其他公司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刘跃,现任申万宏源产业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申万宏源产业投资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进行减持,主要系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0年1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59,547,738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96%,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1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2,911,938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1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21年6月23日至2024年1月11日,申万宏源产业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6,63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跃

  年    月    日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跃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刘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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