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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 防范不法分子冒用“博远基金”名义 进行诈骗的风险提示

  

  近期,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博远基金”名义,以诱导投资者开立相关账户、利用教育平台学费清退等方式,诱骗投资者充值、转账等,骗取投资者钱财。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维护本公司声誉,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本公司从未开展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博远基金名义开展上述活动。本公司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规范经营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辨别,避免上当受骗。任何以本公司或本公司员工名义开展的上述活动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对此类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1

  官方网站:http://www.boyuanfunds.com/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全国统一客服邮箱地址:service@boyuanfunds.com

  本公司设有微信服务号“博远基金”、微信订阅号“博远FUND”, 目前并未上线官方APP,敬请投资者注意甄别,切勿轻信非正规渠道提供的下载链接或二维码。

  三、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应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官网列明的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除上述渠道外,本公司从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或提供投资咨询或培训服务,亦不会向投资者进行证券推荐或承诺收益,敬请投资者不要通过来历不明的链接或二维码以及下载来历不明的APP进行基金投资或参加培训。

  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boyuanfunds.com/)、基金托管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规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请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易透露个人信息或盲目支付任何可疑费用,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本公司或本公司员工名义等进行不法行为的情形,请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监管部门等报案或举报。

  五、本公司强烈谴责任何冒用本公司或本公司员工名义欺骗投资者的不法行为,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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