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4-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开发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为双方总的合作原则,协议中所涉及具体业务均需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具体合作业务、项目实施进度均需以后期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2.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一、协议签订概况
2024年1月11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勃利县人民政府”)签订《勃利县400MW风力发电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在勃利县境内开发装机规模400MW风力发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亿元。
本次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七台河市勃利县人民政府。
2.县长:张生河。
3.办公地址:七台河市勃利县友谊东街338号。
4.公司与勃利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5.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勃利县人民政府发生类似交易。
6.勃利县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开发区域和规模:经双方协商同意,公司拟在勃利县境内开发装机规模400MW风力发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亿元。
公司将委托下属企业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推进后续投资合作事宜。
(2)项目情况约定:公司需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取得项目预核准批复,半年内未取得项目预核准批复,本协议自动作废。
勃利县人民政府可依法依规协助公司开展项目前期选址、环境敏感性因素排查、数据搜集等前期基础工作。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具体权利和义务履行事宜,待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具体拟定。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的履行有利于公司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增加发电收入,提高利润水平,提升公司清洁能源发电综合实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公司、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投资建设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经验、先进技术、充足人员和资金保障,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勃利县人民政府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开发合作的框架性协议,该风力发电项目的实施须取得项目核准批复,因此,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勃利县400MW风力发电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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