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1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江苏银行总部大厦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葛仁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葛仁余、吴典军、李心丹、洪磊、于绪刚5人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金瑞、潘俊、刘伟3人出席,其他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典军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含含、陶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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