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33000528

  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2023年至2025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