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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 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持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104,348股,占公司总股本10.2718%。上述股东无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且已于2023年6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为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1月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565,70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且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4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来的减持股份结束告知函,获悉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62,2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9月2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950,000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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