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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整改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健先生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刘健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91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刘健先生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对超出减持计划数量减持的股份进行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健先生已将超出减持计划数量减持的9,784股全部购回,回购股份产生的收益全部上缴公司,本次整改已经完成。

  刘健先生已就此次超出减持计划数量减持股份的行为进行深刻反省,认真总结,汲取教训,今后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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