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兴资产”)减持期限已届满,宁兴资产已于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5,922股,占其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9.97%,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仍持有公司股份10,693,07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9.62%。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宁兴资产共持有公司股份11,769,000股,占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10.653%。
2023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宁兴资产计划根据市场价格情况,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76,27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68%。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公司董事江建军同时任职宁兴资产的董事,江建军未持有公司及宁兴资产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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