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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4-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简介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572,000万元,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143,300.56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张育民先生、马春生先生、李雪美女士、戴智波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建工控股、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由于关联人建工控股旗下子公司数量众多,公司与其单一关联人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公司将以“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合并列示。

  2.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为实际发生金额(不是签订的合同金额),包括以往年度签订的协议在本年度发生的金额。

  (三)2023年度与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张育民。

  (2)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3)主营业务:经营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内进行资产重组和优化配置,对外进行抵押、转让、变现和投资等资本运作。建筑及建筑关联类企业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商品房购置、租赁及销售;物业管理、租赁及综合家居服务;劳务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疗、健康与养老业务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12层。

  (5)建工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建工控股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6)建工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陈少祥。

  (2)注册资本:31,390万元。

  (3)主营业务:建筑及土木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程质量的检测、监测、测试、试验和安全鉴定,产品质量检测,产品研发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大院。

  (5)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6)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张作萍。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主营业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土壤修复、管理体系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机构批准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软件测试服务、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之一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第九层。

  (5)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罗柱。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主营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检测。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63号。

  (5)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广东建科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健。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仪器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4)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香山大道34号创新中心厂房C栋4楼409室-17卡。

  (5)广东建科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建科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建科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范银华。

  (2)注册资本:8,098.28万元。

  (3)主营业务: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工程咨询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41号首层。

  (5)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赵长中。

  (2)注册资本:676,566.26万元。

  (3)主营业务: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融资、投资、资产经营,房屋租赁服务,综合家居服务,物业管理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办公楼9楼。

  (5)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广州建鑫嵘华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尤丽。

  (2)注册资本:3,171万元。

  (3)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融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4)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601室之一(中山七路50号501单元自编01室)(仅限办公)。

  (5)广州建鑫嵘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广州建鑫嵘华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目前没有财务数据。

  (7)广州建鑫嵘华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曾庆志。

  (2)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3)主营业务: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经纪;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

  (4)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221房(仅限办公)。

  (5)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广州建鑫嵘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廖秋华。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企业总部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

  (4)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15号自编1栋107室(仅限办公)。

  (5)广州建鑫嵘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州建鑫嵘赋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州建鑫嵘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广东建工恒福物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钟兆坤。

  (2)注册资本:1,235.20万元。

  (3)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劳务派遣(以上项目按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保安服务,环卫清洁,园林绿化,场地租赁,酒店管理,房地产中介,房地产信息咨询,室内装饰,家务服务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5)广东建工恒福物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建工恒福物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 广东建工恒福物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广州翠岛酒店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赫玉彪。

  (2)注册资本:9,650万元。

  (3)主营业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中餐服务;歌舞厅娱乐活动;洗浴服务;游泳馆;酒类零售;烟草制品零售;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酒店从业人员培训;体校及体育培训;娱乐设备出租服务;日用杂品综合零售。

  (4)住所:广州市从化温泉镇温泉西路6号。

  (5)广州翠岛酒店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州翠岛酒店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8) 广州翠岛酒店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东莞市三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陈俊洪。

  (2)注册资本:2,700万元。

  (3)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物业管理;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中新园大厦B座1601-1606室。

  (5)东莞市三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隆置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东莞市三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东莞市三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广东省建隆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陈俊洪。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停车场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酒店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家政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乡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10层。

  (5)广东省建隆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省建隆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省建隆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5.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黄伟中。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主营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5)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6.广东省兴粤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涌泉。

  (2)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3)主营业务:企业管理;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树木种植经营;林产品采集;灌溉服务;矿物洗选加工;选矿;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用石加工;石灰和石膏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

  (4)住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2208房。

  (5)广东省兴粤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8.1818%);建工控股持有其31.8182%的股权。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省兴粤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省兴粤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7.广东粤德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刘利。

  (2)注册资本:21,000万元。

  (3)主营业务:建筑材料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筑用石加工,矿物洗选加工,港口经营等。

  (4)住所:广东省英德市英城和平北路以东、规划二十米路以南英德商会大厦西1303号(仅限办公)。

  (5)广东粤德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粤德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粤德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8.清远港城樟港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刘利。

  (2)注册资本:4,000万元。

  (3)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理货;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英德市英城梅花路东侧武警八支队围墙西白石窑办公综合大楼3楼302室。

  (5)清远港城樟港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粤德绿色建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23年9月30日清远港城樟港务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清远港城樟港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建工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70.32%的股权(含直接持有公司70.05%,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27%的股权),因此公司与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定价政策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部分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市场变化等原因而导致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三)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4-00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茂名市城乡建设投资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设立产业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在茂名地区的影响力,扩大粤西地区市场,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三局”)拟与茂名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城投”)共同投资设立广建茂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广建茂盛”),总投资26,400万元,水电三局以自有资金出资13,464万元。

  一、交易概述

  水电三局拟与茂名城投在广东省茂名市共同投资设立广建茂盛,进军装配式智能生产制造及绿色再生环保建材研发生产新型产业。广建茂盛主要从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研发生产、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等业务。项目总投资26,4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6,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水电三局以自有资金投资13,464万元,持股51%;茂名城投投资12,936万元,持股49%。广建茂盛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并按股权比例同步实缴。

  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与茂名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公司的议案》,该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水电三局与茂名城投共同投资设立广建茂盛。

  (二)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三)资金来源:水电三局自有资金。

  (四)水电三局、茂名城投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五)投资后,水电三局持有广建茂盛51%股权。

  三、投资主体概况

  (一)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概况

  1.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中67号1栋、2栋。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1987年1月23日。

  4.法定代表人:曾思成。

  5.注册资本:35,000万元。

  6.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水力发电等。

  7.水电三局的产权及控制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水电三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茂名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1.住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八路3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1986年6月2日。

  4.法定代表人:李志才。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市政设施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等。

  7.茂名城投的产权及控制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茂名城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水电三局拟与茂名城投签订《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与茂名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茂名市广建茂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的宗旨及经营范围

  1.名称:茂名市广建茂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宗旨:作为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再生环保建材产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主体,主要负责产业园区投融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职责。

  3.经营范围: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及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4.运营模式:广建茂盛主要负责装配式建筑建材及绿色再生环保建材产业开发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

  (二)公司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水电三局出资13,464万元,持有广建茂盛51%股权;茂名城投出资12,936万元,持有广建茂盛49%股权。

  (三)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

  公司存续期内,水电三局和茂名城投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按认缴出资比例承担亏损和风险责任。

  (四)权利和义务

  1.水电三局和茂名城投应按约定按时缴足所认缴的出资额,以各自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按约定享有股东应有的权利和承担股东应尽的义务。双方依法享有审核项目财务、运营账目的权利。项目公司股东会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水电三局应充分发挥建筑产业链优势,在产业技术研发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层面政策支持和相关金融优惠政策。

  3.茂名城投应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积极争取茂名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产业公司投资开发建设、产业合作、产业运营等领域的政策和财政支持。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行为。

  2.如果任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或投入资金的,视为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其在限期内完成缴纳出资或投入资金,并且有权要求其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缴纳或未投入金额的0.03%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相关义务;逾期10日仍未缴纳出资或投入资金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有权要求公司清算,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其认缴出资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且不高于其实缴出资金额的价格向守约方出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股权转让税、费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予以赔偿。

  3.除2所述外的其他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该违约事件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

  4.守约方因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补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相同,上述补偿包括守约方因履约而应当获得的利益,但该补偿不得超过各方的合理预期。

  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因法律、政策障碍导致无法成立公司的,则本协议在该法律事实发生之日自动终止。

  五、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是为了实现水电三局在茂名的产业布局,进军装配式智能生产制造及绿色再生环保建材研发生产新型产业,扩大经营业务规模,增加营业收入,提高利润水平与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长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项目可能面临国家及地方的经济政策与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的变化、市场的需求和规模的波动带来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水电三局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4-00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45,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12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提案1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3.提案2、3、4需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方式:电话或传真。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23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公司股东根据本通知表1《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或回避。

  

  1.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签章):

  2.委托人持股数:               股

  3.股份性质:

  4.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委托人股东账户:

  6.受托人姓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

  8.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9.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回避提案,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4-00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月12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董事会临时通知公司董事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12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会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罗元清先生因公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因公司董事张育民先生、董事马春生先生、董事李雪美女士、董事戴智波先生为控股股东派出董事,对议案五回避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张育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谢彦辉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推进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董事会选举董事张育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育民董事长简历见附件。

  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董事会选举董事马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马春生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

  三、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需作相应的调整,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有关人员为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同意选举董事长张育民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张育民先生、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独立董事梁彤缨先生组成,张育民先生为召集人。

  2.同意选举董事长张育民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张育民先生、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独立董事罗元清先生组成,朱义坤先生为召集人。

  3.同意选举副董事长马春生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副董事长马春生先生、独立董事罗元清先生、独立董事梁彤缨先生组成,罗元清先生为召集人。

  4.同意选举董事戴智波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戴智波先生、独立董事梁彤缨先生、独立董事罗元清先生组成,梁彤缨先生为召集人。

  5.同意选举董事长张育民先生、董事谢彦辉先生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张育民先生、董事谢彦辉先生、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组成,张育民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四、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与茂名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公司的议案》;

  为提升在茂名地区的影响力,扩大粤西地区市场,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拟与茂名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建茂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总投资26,400万元,水电三局以自有资金出资13,464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与茂名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公司的公告》。

  五、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宜。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修改后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案》。

  七、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改。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修改后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八、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改。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修改后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九、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修改后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案》。

  十、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

  张育民董事长简历

  张育民,男,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州市邮政局副局长,广东邮政物流配送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广东邮政物流局局长、广东邮政速递局局长、广东邮政速递服务公司总经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现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

  张育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附件2

  马春生副董事长简历

  马春生,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第一测设队副队长、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院长、法定代表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会长,公司董事。

  马春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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