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4日(星期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提名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吉艳女士、杨影霞女士、蔡建斌先生、蔡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相关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提名李胜兰女士、周兵先生、王新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相关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结合公司及所处行业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0,000元(税前),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4.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4.0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4.0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4.09《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4.10《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4.1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4.12《关于修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4.13《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1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15《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16《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17《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4.01至议案4.08尚需逐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并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第三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授权安排: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上述方案,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续保或者重新投保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审议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建1艘LPG运输船”因优化部分设备配置、监理费增加以及汇率变动等因素影响,实际投资总额有所增加。为保障“购建1艘LPG运输船”的顺利实施,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建需要,公司拟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0万元用于“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14: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项目为“购建2艘LNG运输船”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已于前期调整实施主体、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购建1艘LPG运输船”系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和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造,相关建造进度均按计划正常实施。截至2024年1月14日,LPG运输船因优化部分设备配置、监理费增加以及汇率变动等因素影响,实际投资总额有所增加。为保障“购建1艘LPG运输船”的顺利实施,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建需要,公司拟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0万元用于“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
本次调整“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投入金额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将用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或资产购买,待项目具体实施时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审议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4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是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