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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 2024-012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2021年3月,经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调解,赵云福与林彩玲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浙0802民初1544号】(以下简称“《调解书》”),赵云福、林彩玲已就离婚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赵云福将持有五洲特纸13.29%股份过户给赵晨宇,赵云福保留2%的五洲特纸股份;林彩玲将持有五洲特纸1.71%股份过户给赵晨宇,林彩玲保留10.8%的五洲特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未来各方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前期已作出承诺的前提下,在股份锁定期满后,各方另行商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赵云福、林彩玲婚姻关系解除及相关股份安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024年1月,赵云福与林彩玲根据《调解书》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赵云福、林彩玲、赵晨宇申请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按照《调解书》相关约定予以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本次权益变动过户登记情况

  2024年1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赵云福、林彩玲转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已完成过户登记。

  三、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赵晨宇仅为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之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赵云福、林彩玲违反其作出的公开承诺,赵云福、林彩玲将继续遵守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赵晨宇与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持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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