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
● 公司所处的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2亿元(不含利息、违约金,其他合同约定需支付的款项、诉讼费用等)
● 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1、楼忠福先生及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均已向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时代、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2、公司可能承担资产扣划等其他担保责任,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如有)。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事项不及预期,公司一方面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这将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将及时通过执行反担保措施等方式维护公司利益。
一、担保涉诉基本情况
2017年8月31日,东望时代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租赁”)签署《保证合同》,承诺为北银租赁与广厦(舟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能源”)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项下2亿元额度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8月17日,北银租赁、广厦能源、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能源”)、各保证人(其中包括东望时代)、各抵押人及各出质人一致同意将寰宇能源追加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联合承租人,广厦能源不再承担《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偿付义务。北银租赁于2022年1月12日向寰宇能源寄送了《加速到期通知书》,宣布主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租赁事项加速到期,并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5日对上述事项作出执行裁定。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收到《执行裁定书》,案号:(2022)京02执399号、(2022)京02执400号。
上述担保涉诉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收到相关法律文书,获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冻结股数以当天交易清算交收后的实际股数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1、楼忠福先生及广厦控股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
2、公司可能承担资产扣划等其他担保责任,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如有)。
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事项不及预期,公司一方面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这将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将及时通过执行反担保措施等方式维护公司利益。
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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