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陈加贫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长林聪颖因工作原因请假,董事副总经理林沧捷因身体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沈佩玲因身体原因请假;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景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0%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其他4项议案也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车千里、张博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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