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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6人,独立董事杜小鹏由于时间安排冲突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耘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8、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9为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1-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牛璐、钟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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