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北宜化”)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限售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3年7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限为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解除限售的股东11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109,494,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505%。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2号)同意,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1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增股份于2023年7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7,866,712股增加至1,057,866,712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11名股东承诺:自湖北宜化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11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109,494,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505%。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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