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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1月16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口法院”或“法院”)送达的《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公司被债权人吴中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福坤古典家具厂申请预重整,龙口法院同意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景峰医药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自法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至本披露日,公司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临时管理人提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前述公告发布后,公司协助临时管理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期限已经届满,公司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工作。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公司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债权申报和审查、财产调查与审计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等事项,并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目前,公司正在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依法审查已申报债权、财产调查与审计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投资人招募等事项,并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公司将继续配合法院及相关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重整进展,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2023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已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以上议案已于2023年5月30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本次融资担保情况

  近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就存量借款人民币13,800万元整申请展期,计划展期期限一年。本次借款展期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展期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景峰医药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6月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石太路2288号3幢2层B203室

  法定代表人:王浩

  注册资本:77,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III类6822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生产;生产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酊剂(外用)、原料药、中药提取车间;药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医保生化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劳防用品销售;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查询,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条款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债务人、被担保人: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3、担保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叶湘武

  4、主债权种类:借款展期

  5、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6、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下的主债权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为40,15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27,13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3,871万元,该笔担保已与银行达成贷款重组意向并在积极推进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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