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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 非港股通交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 公告

  根据下列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不开放或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依据《关于2023年岁末及2024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下列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如下:

  

  上述基金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至12月31日(星期二)如遇非港股通交易日需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指数基金

  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申购赎回等

  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下列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不开放或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依据《关于2023年岁末及2024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下列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如下:

  

  上述基金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至12月31日(星期二)如遇非港股通交易日需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赎回

  最低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南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8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部分基金单笔赎回申请由不低于1份调整为不低于0.1份。

  本次涉及调整的基金名单如下: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予以说明,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投资人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最低赎回份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告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 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4、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ETF增加中原证券

  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4年1月18日起,本公司增加中原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原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原证券客服电话:95377

  中原证券网址:www.ccnew.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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