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所涉拍卖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先生及梁俊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
其中包括梁健锋先生持有的102,0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1.73%,占公司总股本的10.95%。该股份属于质押、司法冻结股份。质押股份具体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5日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司法冻结股份具体情况公司已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梁俊丰先生持有的22,711,300股公司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08%,占公司总股本的2.44%。该股份属于司法冻结股份。司法冻结股份具体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8日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可能被拍卖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华科技”)近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23)甘01执721号】,因甘肃长达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梁健锋、梁俊丰等存在金融不良资产追偿权纠纷诉讼,法院根据判决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梁健锋持有的超华科技(证券代码:002288)102,000,000股证券、梁俊丰持有的超华科技(证券代码:002288)22,711,300股证券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22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平台拍卖梁健锋持有的50,000,000股公司股票。
(一) 本次被拍卖股份的情况
(二)累计冻结及已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梁宏先生、梁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冻结及已被拍卖情况如下:
二、拍卖的主要内容
1、司法拍卖原因:金融不良资产追偿权纠纷,法院裁定后执行拍卖。
2、司法拍卖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的转增股份。
3、司法拍卖股份数量及比例: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先生持有的50,0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0.26%,占公司总股本的5.37%。
4、司法拍卖期间: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平台上的计划拍卖时间2024年1月22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
5、方式:本次交易为违约强制执行,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成交后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进行交割。
6、价格:以起拍日2024年1月2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总股数为起拍价。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0,634,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188,634,584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8.95%,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5%。如按法院《拍卖通知书》要求,全部司法拍卖股份成交并最终完成过户,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65,923,284股,持股比例将降低至 7.08%。司法拍卖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2、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存在部分债务逾期情形,债权人已起诉并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上述股东最近一年无发债等事项,不涉及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3、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股份全部拍卖成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拍卖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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