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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证券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4-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裁定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1,739.10万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裁定对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期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中联传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中联”)因与蒋劲夫侵权责任纠纷向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霍尔果斯中联收到天心区法院送达的(2023)湘0103民初9535号《民事裁定书》,经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霍尔果斯中联并非《和解协议》不能履行的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不是本案适格原告。并作出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霍尔果斯中联的起诉。本案诉讼费126,146元,退还给原告霍尔果斯中联。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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