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余磊先生、副董事长张军先生、董事洪琳女士、杜越新先生、胡铭先生、独立董事何国华先生、孙晋先生、廖奕先生、武亦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上述董事、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辞职的董事、独立董事在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增补董事、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控股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经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将庞介民先生、吴玉祥先生、赵晓光先生、刘全胜先生、谢香芝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蒋骁先生、姬建生先生、李强先生、胡宏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增补董事、独立董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人员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庞介民先生,1971年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曾担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兼合规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拟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介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吴玉祥先生,1972年生,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中共武汉市委城建工委党校、湖北省体改委、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黄金工业管理办公室,曾历任湖北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业绩考核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监督稽查处处长,现任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党委委员,拟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玉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吴玉祥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赵晓光先生,1982年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霍尼韦尔公司助理分析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拟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晓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刘全胜先生,1975年生,清华大学经管学院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事业部总经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紫金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总裁,拟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全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谢香芝女士,1977年生,武汉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天元锅炉有限责任公司、博世热力技术(武汉)有限公司,曾担任湖北省宏泰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裁特别助理,拟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香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谢香芝女士最近12个月内曾在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骁先生,1978年生,苏州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现任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裁,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姬建生先生,1971年生,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武汉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湖北晨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姬建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李强先生,1978年生,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海外财务经理,深圳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控经理,深圳特安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管理经理,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助理,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广东海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胡宏兵先生,1975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湖北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曾担任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副院长,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宏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1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月17日完成通讯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提名,会议同意将庞介民先生、吴玉祥先生、赵晓光先生、刘全胜先生、谢香芝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会议提名蒋骁先生、姬建生先生、李强先生、胡宏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已发表审查意见并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号)。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地点、议题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2号)。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日
至2024年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号)。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
印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办理登记手续。相关个人股东
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
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月 30 日-31 日 9:00-16:00 时
3、登记地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7-87618865 传真:027-87618863
3、邮箱:dongban@tfzq.com
4、联系人:诸培宁
5、邮编:430070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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