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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418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山东慧泉律师事务所陈婷婷律师、赵舒婷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秘于浩坤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公司副总经理姚明舒、财务总监栾尚运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修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修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修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修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审议表决,上述议案获得通过;议案 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慧泉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婷婷律师、赵舒婷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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