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旗下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
(1)东方阿尔法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东方阿尔法优势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东方阿尔法招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东方阿尔法产业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6)东方阿尔法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东方阿尔法兴科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东方阿尔法瑞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1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dfa66.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30-6677)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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