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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本次2023年第4季度报告涉及部分基金如下:

  上述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1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fund.pingan.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0-48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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