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
Imagination V (HK) Limited保证向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哲医药”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此前披露的公司完成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登记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
● 本次权益变动后,Imagination V (HK) Limited(以下简称“Imagination”)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稀释至 4.9570%。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1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408,151,370股增加至412,103,12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公告编号:2024-02)。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Imagination持有公司股份20,427,801股,持股比例为5.0050%。本次行权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Imagination持有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570%,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Imagination之持股数量不包括通过转融通已出借截至公告日尚未归还的1,406,000股(转融通出借部分占本次行权新增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的0.3412%)。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完成2020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登记被动稀释,不会对公司的治理产生实质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迪哲医药
股票代码:688192
信息披露义务人:Imagination V (HK)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二座3613室
通讯地址: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二座3613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前述转融通证券出借所涉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以及因公司员工股份期权计划行权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到期的股份余额为1,406,000股,前述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归还将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除前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27,837,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93%1
1按当时公司股本总数400,000,100股计算。
,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2月27日、2023年2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2020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5)、《关于2020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因前述2020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的三次行权,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截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408,151,37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至6.8203%。
自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10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003,408股公司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4709%(按当时公司总股本408,151,370股计算,下同);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5日通过转融通证券出借方式出借1,406,000股公司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445%(前述转融通证券出借所涉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截至2023年10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20,427,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50%。
根据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因本次2020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行权,截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412,103,12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至4.9570%。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持有的上市公司20,427,801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及
及转融通证券出借情况
1.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减持比例”系以“减持数量”除以公司最新股本总数412,103,120股计算而来。
2. 转融通证券出借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通过转融通证券出借方式出借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
上表“出借比例”及“出借后持有权益股份比例”系分别以“出借股数”及“出借后持有权益股份数”除以公司最新股本总数412,103,120股计算而来。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证券出借人与证券公司签署《转融通证券出借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其办理转融通证券出借代理业务,通过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入人”)。根据《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风险揭示书》,证券出借期间,借入人将不对出借人提供投票权的补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借入人借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借入人应当向出借人提供权益补偿:(一)证券发行人分配投资收益;(二)证券发行人向证券持有人配售或者无偿派发证券;(三)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持有人有优先认购权的证券。除前述外,《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对因出借人证券账户中证券不足导致已成交的证券出借合约交收违约的情形,以及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和支付或者未能足额归还和支付相应证券、资金导致违约的情形分别做了规定,该规定未涉及对权益变动的影响。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机构登记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Imagination V (HK) Limited
日期:2024年1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Imagination V (HK) Limited
日期:2024年1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