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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0,000,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0,0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并于2022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678,378,163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6.7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21,621,837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3.2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对应的限售股数量为40,000,000股,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的0.3998%。上述股份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01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能转债”,债券代码“11803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晶能转债”自2023年10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9年4月19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晶能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7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3年12月6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股本总数由10,000,002,606股增加至10,005,196,58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005,196,733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晶科能源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晶科能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晶科能源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晶科能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399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数10,005,196,733股计算。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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