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长睿生物技术(成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长睿生物技术(成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19,034,100.35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睿生物技术(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睿生物”)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在2024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7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提供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60亿元的综合融资额度。上述融资事项如需采用保证或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86.60亿元人民币,其中,对本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80,000.00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86,000.00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300,0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授权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名称:长睿生物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春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30日
住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药物检测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说明
长睿生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2%,成都远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5.9%,杨春持股1%,蒲晓平持股1%,马崇旭持股0.1%。
蒲晓平(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32.21万元,负债总额2,360.17万元,净资产2,472.0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7万元,净利润-1,116.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84%。(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307.25万元,负债总额436.44万元,净资产7,870.81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87万元,净利润-1,001.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5%。(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长睿生物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在2024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7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提供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三)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反担保:长睿生物参与实际经营的主要股东成都远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邓飞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为公司因承担《最高额保证合同》下担保责任而使公司承担的一切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公司为实现担保债权所致的一切有关费用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长睿生物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持有长睿生物72%股权,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长睿生物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额度范围,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36,737,063.35元,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22.95%。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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