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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利科技”)股票在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主要从事二元羧酸下游系列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产品包括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二元醇系列及特种增塑剂系列。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也无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先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上述股票异常交易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8,273.24万元,同比下降21.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71.92万元,同比下降53.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46.67万元,同比下降57.30%。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修华先生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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