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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来安路1045号4号楼20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力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6人,出席10人,董事长徐力,副董事长顾建忠,董事乐嘉伟,独立董事黄纪宪、陈缨、王喆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董事李冠莹,独立董事陈贵、刘运宏、李培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外部监事连柏林,职工监事郭如飞、杨园君、徐静芬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其余监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

  3、 公司董事长徐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宇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崔冰、王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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