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上午9:0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2月5日下午2点45在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24楼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4-003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经营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方案
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由公司作为抵押人,将部分不动产物业作为抵押,向本次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可以根据资金需求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承销方式、发行对象、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安排分期发行以及制作、递交、签收、签署、接受、披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决定及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期限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议案之日起至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的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核准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4-004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5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24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5日
至2024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托管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托管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北方大厦21楼
3、登记时间: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10:00~12:00、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黄伟华
联系电话:(021)63536929
联系传真:(021)63535429
联系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北方大厦21楼
电子邮件:xzct600773@163.com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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