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 远
在1月19日证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和交易所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持续向市场传导从严监管理念,申报企业和中介机构都切身感受到责任和压力。试点注册制5年多来审结的1000多家企业中,撤回和否决比例近四成,坚决把“带病闯关”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挡在市场大门之外。
笔者认为,让申报企业和中介机构切身感受到责任和压力,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对发行人现场开展穿透式重点检查,让一些心存侥幸的企业知难而退。根据相关规定,在发行上市审核或注册阶段,首发企业存在与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相关的重大疑问或异常,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影响审核判断的,审核或注册部门可以将其列为问题导向检查对象。处于交易所审核阶段的首发企业存在上述情形的,证监会注册部门可以将其列为问题导向检查对象。
如今,现场检查已成为强化IPO全链条监管的重要手段。监管层强化“申报即担责”,对发行人、中介机构实施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对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引导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即便是撤回IPO,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同样会被监管事后追责。日前,监管部门公布多份监管函,与多家企业的IPO业务相关。这几家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和签字会计师,均是在撤回IPO材料后领了罚单。
二是问询力度加大,在“一问一答”间不断彰显监管威力。注册制下,企业IPO过程中,其中一个环节是问询。通过精准问询和持续问询,督促企业“说清楚”“讲明白”。一方面,交易所可在“一问一答”间,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另一方面,可以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这就提醒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IPO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合规问题,充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为监管部门对于IPO项目的问询态度非常明确:“刨根问底”“一问到底”,问出一家“真公司”。
三是现场督导发力,与日常审核工作形成“组合拳”,阻止企业“带病闯关”。一般而言,现场督导是问题指向型,这是注册制下交易所强化审核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查阅底稿、现场访谈等多种方式,一方面核查验证发行人重点存疑事项,包括收入利润真实性、成本费用完整性、业务合规性等,督促发行人“说清楚”;另一方面,核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执业质量情况,督促中介机构“核清楚”。
这就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摒弃闯关心理,确保发行人在财务信息、内控、信息披露等方面不存在问题。如果对项目存疑,即使撤回了,监管部门仍会进场督导,一核到底。
全面注册制下,企业上市审核更加透明高效,监管更为严格。从严把好IPO质量关,防范“病从口入”,这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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