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亚特新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上述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为满足亚特新材经营发展的需要,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全资子公司亚特新材银行授信事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证字第0007号),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亚特新材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对亚特新材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同时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和对外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详见公告:2023-026)。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胡忠娟
3、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7709579R
5、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6、主要业务:化纤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
7、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经核查,被担保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无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7,500万元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1月10日至2030年1月10日期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亚特新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0,6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5,6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35,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5%、8.9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