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旗下基金2023年第四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旗下:
2023年第四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1月22日在公司网站(www.dongcaijijin.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10-107)咨询。
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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