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双季增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3年第4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1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swhyzcgl.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系指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合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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