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WANG XI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 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 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 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 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沈建萍、李勤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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