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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 权益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2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9,0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9,08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2)。

  3、2022年12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云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2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5、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2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6、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22人。

  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授予激励对象共29名,由于资金安排等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亲属本次暂不归属,故本次实际完成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为22人。前述7名实际控制人及亲属预计将在《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A类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到期之前完成出资,公司后续将为其完成相应股份的归属登记。

  综上,本次公司实际向22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69,08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1月2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9,08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11日出具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4] 000001号),对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权益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已收到22位激励对象缴纳的69,080股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2,511,748.8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69,08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442,668.80元。以上股权激励出资款均为货币出资。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585,859.60元,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1.91元;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544,332,083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080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01%,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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