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向33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75,662股。此外,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内,因3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034股。综上,公司总股本由748,563,082股变更为759,652,71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748,563,082元变更为759,652,710元。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了相关表述。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公司于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41.07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67,532,8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增值税)人民币24,072,205.8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037,0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23,589.74元。
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计入账户,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次修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将由公司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公司将以增资或借款的方式把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子公司。
三、 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涉部分款项(设备采购款),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四、 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
1、 根据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采购安排,项目负责部门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流程与供应商签订募投项目采购相关合同,并与对方商定采用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2、 具体支付时,由经办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支付流程办理支付手续。
3、 财务部门建立台账,逐笔统计用商业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汇总使用商业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人。财务部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商业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商业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4、 保荐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支付与置换等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广东宏大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新增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7.5亿元。2024年度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得超过43.5亿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73.32%;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97%。
2、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3.5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7.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2.6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应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本次新增33.5亿元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中涉及到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宏大工程
1、 公司名称: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成立日期:2014-11-10
3、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仅限办公用途)
5、 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 主要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等
7、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工程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9、 经查询,宏大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涟邵建工
1、 公司名称: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成立日期:2001-08-14
3、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芙蓉片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618号A座2楼208-518
5、 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 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等
7、 股权结构:宏大工程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涟邵建工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9、 经查询,涟邵建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华都工程
1、 公司名称: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05-12
3、 注册资本:15009.3793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福建省上杭县旧县镇迳美村紫金山
5、 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 主要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爆破作业等
7、 股权结构:宏大工程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元
9、 经查询,新华都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宏大涟邵矿业
1、 公司名称:宏大涟邵矿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9-5-8
3、 注册资本:117,967,800塞尔维亚第纳尔
4、 注册地址:185a Suvaja Street, Brestovac, 19210 Bor, Republic of Serbia
5、 法定代表人:陈志伟、雷鹏灿
6、 主要经营范围:其他矿砂勘探与采矿的服务行业
7、 股权结构:涟邵建工持股51%,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元
9、 经查询,宏大涟邵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宏大涟邵矿业另一股东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届时为其贷款事项提供同比例比担保。
(五)宏大民爆
1、 公司名称: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7-12-11
3、 注册资本:105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
5、 法定代表人:梁发
6、 主要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等
7、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宏大民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民爆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9、 经查询,宏大民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8,935.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30%。2024年度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得超过43.5亿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73.32%,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2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2月21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 编:510623
5、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至2024年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吴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丽娟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王丽娟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王丽娟女士,197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质证书。1992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职于中石化新星石油公司广州公司,历任会计主管、计划主管、单位财务负责人。2000年1月至2003年7月,任职于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属下的广州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二部经理。2003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于广东省财政厅投资审核中心,任审计师。2006年5月至2023年2月在公司历任财务经理、审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轮值总经理。
王丽娟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54,398股(为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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