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杨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长杨森先生出席并主持会议,独立董事李金林先生、独立董事杜剑先生出席会议。副董事长李健先生、董事赵亮先生、董事孙洪伟先生、董事吴联合先生、董事杨先锋先生、董事刘辉先生、独立董事刘志猛先生、独立董事王占学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唐宏伟先生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牟欣先生、监事王录堂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宁辉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任立新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桐、李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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