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长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1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张玲珑先生、彭云华先生、林凯先生、林慧先生、刘昶林先生、陈俊先生、梁庆先生提名,拟推荐冯长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张玲珑先生、彭云华先生、林凯先生、林慧先生、刘昶林先生、陈俊先生、梁庆先生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提名,拟推荐张俊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且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长江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1998年8月至2001年3月任职于中石化兰州设计院;2001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工艺配管组长、技术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2019年4月至2022年9月任公司监事;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冯长江先生持有公司200.80万股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俊辉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1996年参加工作;2013年4月至今先后就职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证券与投资事务部,现任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事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目前兼任哈尔滨工大金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中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工大博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思哲睿智能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俊辉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主要股东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事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133.6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36.13万元,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发行价格为72.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790.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362.5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0,428.2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5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0040号)。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调整项目的执行顺序。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要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该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方式解决,如有剩余将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单位: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133.6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36.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隆技术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4年1月10日博隆技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发行价格为72.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790.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362.5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0,428.2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5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0040号)。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每一笔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使用申请,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使用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按照公司募集资金及承兑汇票支付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三)财务部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本季度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相应公司的其他结算账户。
(四)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编制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明细,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五)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且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证券市场逆回购等。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本次委托理财可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证券市场逆回购等。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玲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2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6,667万元,股份总数由5,000万股变更为6,667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同时,公司将《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第一至第八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张玲珑先生、彭云华先生、林凯先生、林慧先生、刘昶林先生、陈俊先生、梁庆先生提名,拟推荐张玲珑先生、彭云华先生、刘昶林先生、梁庆先生、林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张玲珑先生、彭云华先生、林凯先生、林慧先生、刘昶林先生、陈俊先生、梁庆先生提名,拟推荐赵英敏女士、袁鸿昌先生、顾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治理、持续规范发展做出的贡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7.20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12.0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次月开始执行。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讨论。
关联董事赵英敏、袁鸿昌、顾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133.6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36.13万元,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2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玲珑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有机化工专业,中欧EMBA,高级工程师,第六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上海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人物、青浦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987年7月至2001年2月在中石化兰州设计院工作,曾任副总工程师;2001年11月至2009年12月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江苏博隆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博隆(香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GOVONI SIMO BIANCA IMPIANTI S.R.L.董事,深圳优立时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优立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和优立时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张玲珑先生持有公司696.00万股股份,除与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含补充协议)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与实际控制人一致意见保持一致行动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彭云华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工程师。1982年11月至1985年5月任甘肃省商业机械厂技术员;1985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中石化兰州设计院工程师;1999年1月至2007年3月任兰州博隆高新技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部部长,目前兼任隆飒(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格瓦尼粉体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彭云华先生持有公司488.80万股股份,除与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含补充协议)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与实际控制人一致意见保持一致行动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昶林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有机化工专业,工程师。1992年9月至2001年2月任职于中石化兰州设计院;2001年11月至2020年10月历任公司总工程师、监事会主席等职务;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刘昶林先生持有公司262.00万股股份,除与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含补充协议)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与实际控制人一致意见保持一致行动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梁庆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化工机械专业。1981年9月至1982年8月任兰化研究院机修车间工人;1985年9月至1998年1月任兰化工程公司设备材料处设备科科员;1998年1月至2000年5月任兰化物资装备公司设备科科员;2001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部部长、市场经理、经理助理等职务;200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梁庆先生持有公司173.60万股股份,除与股东梁皓宸系父子关系,梁皓宸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除收益权以外的股东权利委托梁庆先生代为行使,与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含补充协议)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与实际控制人一致意见保持一致行动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林凯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00年9月至今任浙江旭龙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杭州蒙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弗络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林凯先生持有公司456.01万股股份,除与股东林慧系兄弟关系,与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含补充协议)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与实际控制人一致意见保持一致行动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英敏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业统计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0年9月至1998年1月历任辽宁丹东市工商银行元宝支行科员、经营科科长;1998年2月至1999年9月任上海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1999年10月至2007年12月历任上海三佳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总监;2007年12月至2013年6月历任上海九州(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20年8月任上海联合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6年7月至今任上海三佳建设有限公司、上海三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目前担任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英敏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袁鸿昌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中欧EMBA,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2001年至今就职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上海世联总经理、华东区域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地区负责人。
袁鸿昌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顾琳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特种加工分会理事。2003年3月至2006年8月任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系讲师;2006年8月至2009年10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副教授;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在美国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工业工程系做访问学者;2011年10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制造技术与装备自动化研究所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目前担任山东乐舱网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和乐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顾琳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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