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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1月22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新诺威”(证券代码:300765)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旗下基金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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