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近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流股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控股子公司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证,分别收到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应流股份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以及控股子公司应流久源的首次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应流股份及应流久源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流股份及应流久源 2023 年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应流股份及应流久源2023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三、备查文件
1、应流股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4006886)
2、应流久源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4007525)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