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况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加快推进金时新能超级电容项目的投产进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向金时新能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为1.5元/注册资本,增资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1,333.33万元计入金时新能的注册资本,666.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时新能的股东杨维清先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时新能的注册资本由3,240万元增加至4,573.33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2、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4、金时新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增资方: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科技”)
目标公司: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时新能”或“公司”)
除增资方外的现有股东:杨维清
2、增资方式及金额
2.1经各方确认,金时科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目标公司(大写)【肆仟捌佰陆拾万】元(¥48,600,000))的投前估值,以(大写)【贰仟万】元(¥【20,000,000】)的增资款(“增资款”)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其中,【1,333.33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666.67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2.2 各方同意,金时科技对目标公司全部增资款的用途为金时新能的日常经营等
3、增资款支付
本协议签署且在以下条件均得到满足或经金时科技以书面形式豁免后,各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增资的交割:
3.1 本协议签署且在以下条件均得到满足或经金时科技以书面形式豁免后,各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增资的交割:
(1)公司向金时科技提交了为实施本次增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股东全体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东放弃新增资本优先认购权的书面文件;
(2)现有股东和公司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陈述、保证持续保持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并且履行了交易文件规定的应于交割日或之前履行的承诺事项,没有任何违反交易文件约定的行为;
(3)公司提供给金时科技的所有文件、资料及其他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充分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故意隐瞒,不存在任何已知或应知而未向本轮投资人披露的、影响本协议签署和履行的事实或法律障碍。
(4)本协议签署日后,公司没有发生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业务或监管状态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并且公司在上述方面无重大变化。
(5)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中国法律、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也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
(6)金时科技就本次增资事宜已取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的批准,包括交易文件的签署和履行以及进行交割。
3.2 交割条件满足后10个工作日内,金时科技将增资款人民币【2000】万元一次性转入公司指定的帐户。
4、工商变更登记
4.1 公司应在收到交割日应支付的增资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司就本协议项下增资必要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应将加盖公司公章的更新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给金时科技备案。
4.2 在公司在收到增资款后【20】个工作日内向金时科技提供如下文件:(1)加盖公司公章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原件(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与核发日期);(2)加盖公司公章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股东名册原件(应载明本次交易交割后本轮投资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及股权比例,且与本协议第2.3条约定的股东及股本结构一致);以及(3)收到增资款的银行电子回单。
4.3 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利润分配。自本协议签署日起截至交割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如有)等由金时科技及杨维清按照增资后其各自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享有。
4.4 各方确认并同意,金时科技自交割日起基于本次交易而获得的股权享有法律法规、交易文件等赋予本轮投资人的各项股东权利。
5、税费
5.1 除另有约定外,因本次增资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6、各方声明、保证及承诺
6.1 各方向其他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各方均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合伙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2)各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之前已根据其章程、合伙协议等文件的要求经过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获得充分的授权(包括获得共同财产权人的同意),亦不违反中国法律、章程、合伙协议或类似文件;
(3)各方未签署任何限制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书面文件,且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与其承担的任何现实或者潜在的法律义务相冲突。
6.2 金时科技在此向公司及股东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金时科技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公司,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2)金时科技将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及时向公司支付增资款,金时科技拟用于本次增资的资金,为拥有的合法资金;
(3)金时科技履行和遵守本协议项下其应当履行或者遵守的义务和承诺。
7、保密责任
7.1 各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内容、本次增资事宜及因本次增资相互了解之有关各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保密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依中国法律、本协议各方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及其他有权机构的书面要求外,未经相关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但是本协议各方向已签署合适保密协议的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或法律要求披露的除外。
7.2 本协议的终止或者解除不影响本条款的有效性。
8、股东权利
8.1 优先认缴权。如果目标公司再增加注册资本,目标公司和杨维清承诺金时科技具有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其认购的价格、条款和条件应与其他潜在认购人相同。
8.2优先购买权。若杨维清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处置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和/或控制的公司注册资本,该拟转让应至少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金时科技披露其拟向第三方转让的详细交易条件,金时科技享有以同样条件受让杨维清拟转让的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9、违约责任
9.1 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即构成违约。其他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但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9.2 如任何一方违约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其他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费用开支(包括为追究违约方责任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守约方除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9.3除由登记机关和金时科技原因所导致的延误外,如果公司未按本协议第4.1条的约定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公司应当按照全部增资款的万分之五向金时科技支付违约金。金时科技同时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果公司逾期三十个工作日仍未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的,金时科技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该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公司应当在该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金时科技退还金时科技已支付的全部增资款及相应的资金利息(资金利息以金时科技已支付的全部增资款为本金,自增资款支付日起至公司退还全部增资款之日止,按增资款支付日对应的一年期LPR计算)。对金时科技造成损失的,目标公司还应履行相关赔偿损失的义务。
9.4 除由公司及股东原因所导致的延误外,如金时科技因自身过错未能按照本协议第3.2条的约定支付增资款的,每逾期一日,金时科技应当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同时有权要求金时科技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果金时科技逾期三十个工作日仍未能按照本协议第3.2条的约定支付增资款的,公司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协议。金时科技应当在该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其逾期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金时科技已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的,公司应当在该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金时科技退还其已支付的增资款,并可从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金时科技还应履行相关赔偿损失的义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本次增资资金将用于金时新能的经营发展,旨在加快推进金时新能超级电容项目的投产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利益。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金时新能超级电容项目,金时新能在经营过程中仍可能受其他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面临较高的研发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后,金时新能仍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增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11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适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4年1月22日全部实施完毕。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2024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公告编号:2024-001)。
3、截至2024年1月2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8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最高成交价为8.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0,594.6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月22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和回购报告书,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适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更好的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78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适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择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10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800.00万元–3,20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在披露2023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9),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800.00万元–3,20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2023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为充分提示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公司将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风险提示及其它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07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委托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部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公司根据评估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10.63万元,明细如下:
注:以上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准备以正数填列)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次对在建工程的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2)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3)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4)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时)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35,790.63万元,经评估其可收回金额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34,392.69万元(不含增值税),故湖南金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97.94万元。综上所述,2023年度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合计为1,397.94万元。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则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其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约88.39万元,对财务报表整体不重大。
3、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等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预估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4.30万元。其中,金时科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7.58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6.72万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810.63万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76.23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对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综合判断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06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坚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李文秀、蒋孝文、方勇、马腾。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各项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金时新能超级电容项目的投产进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向金时新能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为1.5元/注册资本,增资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1,333.33万元计入金时新能的注册资本,666.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时新能的注册资本由3,240万元增加至4,573.33万元。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09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R预计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注:①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②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人员进行了优化,支付员工辞退补偿1,419.40万元。
2、受行业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影响,金时印务印刷业务订单急剧减少,为避免后续的进一步亏损,公司停止了金时印务的印刷生产业务。
3、公司布局的新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盈利,且需要根据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持续投入研发费用,从而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将可能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3、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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